各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初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2015级学生学年学籍处理
按照《商洛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商院教[2015]35号)文件精神,学校实行学年学籍处理制度,在每学年第二学期末进行。
2015-2016学年2015级学生在一学期内有5门及其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且这些课程的总学分在15学分及其以上;或累计有6门及其以上课程不及格者且这些课程的总学分在18学分及其以上,做留级处理。
请各学院于2016年8月26日下午17:00前将本学院留级学生处理意见提交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处审核,主管校长审批。
二、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学生补考
1.时间:9月10日、11日(第2周周末)
通识课(包括必修和选修)补考在9月10日进行,专业课补考在9月11日进行。
2.补考学生范围: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已办理缓考手续和因故被取消期末考试资格的学生;凡期末考试无故缺考及因考试作弊被通报处理的学生,不得参加补考;留级的学生不需要参加补考。
3.通识课补考安排将于下学期初印发。
4.考务组织机构:
主考:李 超
巡视:刘爱军 张文诺
考务:王 欣 张 芳
考场布置及卫生:邓晓华
5.几点要求:
(1)请各院(部)于下学期9月7日(第2周周三)17:00前将专业课补考安排纸质及电子稿提交教务处教务科。请各学院及时通知需补考的学生核对相关信息,若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教务处教务科。
(2)所有参加补考的学生要认真备考,按时参加考试。考试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必须携带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严禁将手机带入考场。
(3)补考结束后,请各院(部)及时批阅试卷,于9月16日(第3周周五)17:00前将补考成绩提交教务处教务科。
三、相关考试工作
1.2016年12月份CET4、6考试报名将于2016年9月上旬进行,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认真备考,届时按规定时间报名。
2.2017年TEM4、8考试报名将于2016年11月上旬进行,请语言文化传播学院通知相关学生认真备考,届时按规定时间报名。
四、各类教学资料发放与收缴
听课记录本、教师课堂考勤表、学生课堂考勤表、教学进度计划表等教学资料将于2016年8月26日前发放,请各院(部)办公室负责人届时到教务处教务科办公室领取。相关表格电子版从OA系统和教务处网站下载。
请各院(部)及时安排并督促任课教师填写教学进度计划表。根据学校安排,所有教师的教学进度表务必于下学期开学初8月28日前收齐整理后交至教务处教务科。下学期2016级本科上课周数为14周、专升本上课周数为17周,其余年级上课周数为18周。
教务处将对各院(部)各类教学文档的提交情况进行汇总、定期通报,并纳入年终教学考核的指标体系之中。
五、教学检查
2016年8月28日(周日)下午,教务处、教学评估中心将联合进行开学初教学工作专项检查,对各院(部)教学工作准备情况、教学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教师及学生返校情况,教师教案备写情况,并对各院(部)开学初工作安排进行抽查。
检查分组情况:
(1)第一检查组:李 超 张文诺 王 欣 贾格年
数学与计算机应用学院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现代材料学院
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
城乡规划与建筑工程学院
体育教学研究部
(2)第二检查组:张建芳 刘爱军 杨小锋 张 芳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语言文化传播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
艺术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
六、学籍管理
请相关学院通知休学学生按时返校办理复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