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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学院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22-06-17 10:52  

第一章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实验室安全事故,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实验室突发事件是指全校范围内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训、技术服务等活动的所有实验场所发生的(包括实验准备室、试剂室、药品库、材料仓库和其他附属用房),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严重危害校园安全的事故。

第三条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时,要及时采取人员避险措施。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后,优先进行人员抢救,同时注意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事故发生后,各相关单位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分工负责,相互协作。

3.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迅速到位,正确应对,果断处置,防止事态升级和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4.预防为主,消防结合。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常态下的隐患排查、风险评估、事故预警、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等工作。

第四条各实验室管理部门、二级学院及实验室应重视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安全救护设施的配置和维护,普及应急处置常识,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发生事故时人员能及时自救。

第五条突发事件的分级

实验室突发事件根据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分为三级,Ⅰ级、Ⅱ级、Ⅲ级。

1.Ⅰ级(重大事故):指事态复杂,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或破坏生态环境可能波及校外,需要校外应急救援力量协助才能应对的事件或事故。

2.Ⅱ级(较大事故):指事态较为复杂,对校园安全稳定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校园生态环境遭到一定程度破坏,需要整合学校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进行处置的事件或事故。

3.Ⅲ级(一般事故):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在较小范围内对学校的安全稳定造成危害或威胁,已经或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生态环境局部受到影响,单凭借学院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就可以处置的事件或事故。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坚持“预防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七条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验室Ⅲ级、Ⅱ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领导工作,Ⅰ级突发事件由学校稳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应急处置。

第八条学校各级实验室安全小组的具体职责如下:

1.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检查督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工作;负责紧急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指导督促本单位实验室制定符合自身实验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适应专业需求的应急处置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活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负责学生安全教育,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确保安全;负责与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及时报送安全信息。

3.实验室负责人职责: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是本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指导督促实验室全体人员做好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措施;负责制定本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故时,积极组织做好安全自救,并迅速向学院和学校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第三章 预防与预测

第九条预防。各单位须建立健全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明确各实验室技术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实验室安全事故追责机制。确定各实验室技术安全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实验室安全运行保障条件建设和实验室人员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实验室技术安全档案和使用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巡查、检查、及时整改制度。通过规范和强化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条预测。针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辐射安全、生物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方面可能发生的失窃、火灾、爆炸、泄漏、环境污染等安全事故,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现状予以充分的评价与预测,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四章应急响应

第十一条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在自救的同时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汇报,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如经初步处理仍无法控制,要立即通知学院负责人,上报学校院长办公室、保卫处及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等,请求协调处理。

报告的内容包括:

1.事件或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

2.事件或事故的类型和人员被困与伤亡情况。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应对措施。

4.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所属部门。

第十二条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照以下程序紧急处理:

1.现场教师要立即组织并指挥学生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事故。

2.根据事故等级,立即报告相关机构和部门,请求指示或由学校实验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员赶赴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3.按照预案立即组织多方力量实施事故救援与处置,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做到事故应急救援不拖延、不推诿,力争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4.发生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时,应立即报学校保卫处、110或119,如有人员伤亡时报校医院和120,校保卫处和校医院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处理。

第十三条学院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按照预案指挥实施救援及事故处置。

1.首先保证人员安全,立即组织指挥现场人员疏散,远离事故现场,力争无伤亡。

2.封锁并保护现场,尽可能移除危险源,保证现场环境安全,等待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调查取证。

3.事故基本控制后,及时对突发事故进行调查,综合评估,控制危害蔓延。

第五章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与措施

第十四条实验室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同时按照规范程序开展现场势态控制和逐级上报程序。

第十五条实验室部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一)明火操作安全应急措施

1.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

2.转移、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溶解其他物质时,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点火,应先进行排风,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3.用剩的钾、钠、黄磷等易燃物和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等氧化剂及易燃易挥发的有机物不可随便丢弃,防止发生火灾。

4.实验室应按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熟悉其操作规范,清楚安全通道所在位置。

5.一旦发生火灾,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首先切断火源和电源,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局部起火,立即使用灭火器等灭火;发生大面积火灾或现场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发生爆炸危险的,实验人员已无法控制,通知所有人员沿消防通道紧急疏散。同时,根据火势立即向学校保卫处及消防部门报警。有人员受伤时,立即向医疗部门报告。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后,立即组织清点人数,对未到人员尽快确认所在的位置。

6.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二)带电操作安全应急处置措施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不能使用已被水弄湿的电器,应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分析漏电的程度,如果较为严重,在切断电源后,马上通知学校动力中心进行处置,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

3.遇到人员触电,应及时实施救护,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

(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强碱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饱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冲洗。若溅入眼内,用硼酸溶液冲洗。

2.强酸腐蚀。先用干净毛巾擦净伤处,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饱和碳酸氢钠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冲洗,再用水冲洗,最后涂上甘油。若溅入眼内,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碳酸氢钠溶液冲洗,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3.液溴腐蚀。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涤伤处。

4.氢氟酸腐蚀。先用大量冷水冲洗,再以碳酸氢钠溶液冲洗,然后用甘油氧化镁涂在纱布上包扎。

5.苯酚腐蚀。先用大量水冲洗,再用4体积10%的酒精与1体积三氯化铁混合液冲洗。

(四)剧毒药品中毒应急处置措施

如发生气体中毒,应马上打开窗户通风,并疏散学生离开实验室到安全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报告学校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并根据严重程度联系医院救治。

如发生入口中毒,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常用的解毒方法有:给中毒者服催吐剂,如肥皂水;灌水或服鸡蛋白、牛奶和食物油等,以缓和刺激,随后用干净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呕吐。注意磷中毒者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开水内服,引起呕吐,然后送医院治疗。

(五)仪器设备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金属外壳的仪器设备要有充分的接地保护,如仪器设备漏电导致人员触电,首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物品挑电线。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通知医院治疗。

2.仪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质溢出,立刻戴上防护手套,按照仪器的标准作业程序关机,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对仪器进行消毒清洗,同时告知其他人员注意。

3.发生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的安全事故时,在确保人员安全、符合操作规程的前提下,立即切断设备动力,疏散人员,封锁现场,确保现场仪器使用记录完好。对受伤人员,应立即送医或请专业医疗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治。

(六)发生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应急处置措施

实验室发生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造成的污染时,应立即封闭被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进行现场消毒,将受污染人员送医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并上报卫生部门。

(七)发生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应急处置措施

实验室发生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时,应采取隔离、消毒、捕杀抢救等措施,并做好相关人员的检疫、隔离以及环境清理等防范措施。

第六章 事故的调查整改及善后处理

第十六条在险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各部门应根据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示,认真做好事件原因调查、安全措施整改和善后处理等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学院、实验室应针对安全事故反映出的问题、漏洞、隐患,举一反三,强化教育,落实责任。根据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实验室要及时整改并完善制度流程,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或人员,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十八条学校或学院依据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调查结果,视情节轻重,逐级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因违反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造成事故的,因应急处置不当导致危险后果蔓延或损失扩大的,以及瞒报、漏报事故情况的单位主管领导和事故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预案由资产管理处、教务处、科技处负责制定与解释。

第二十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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